法律系组织2012级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生到现场实训

日期:2014-11-02 浏览:7192

 

20141031日上午,法律系2012级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40余名学生在专业带头人张丽曼、系主任郭岱光的带领下赴建外soho西区业主委员会和城建物业进行专业实训学习,建外soho西区业委会苏主任和城建物业张经理对师生的到来给予热情接待。

 

 

学生们首先参观了设置在建外soho西区15号楼地下一层的城建物业综合办公室、中控室、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等,城建物业各部门的负责人做了认真的介绍。在业委会会议室,同学们听了业委会主任介绍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实务酬金制这一物业管理新模式情况,他还特别向同学们介绍了建外soho西区通过构建多元合作的社区治理制度,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主体之间的矛盾,理顺关系。目前,建外soho西区是全国第一家通过第三方监理评估机构实现了物业平稳交接的单位。这种物业管理新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各种资源,形成了驻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培养良好的合作助精神,促进解决物管纠纷矛盾,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苏主任和张经理欢迎同学们能够来业委会城建物业进行带薪顶岗实习。我院法律系向建外soho西区业主委员会和城建物业赠送了一面写着“业主物业共携手,社区和谐谱华章”锦旗。

同学们通过此次实训活动,更好地理解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实务》课程的理论内容,学习了社区多元治理新模式,受益匪浅,同时,还为下一步毕业生就业实习提供了新岗位,

 

    知识链接: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

“酬金制”源头上解决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本性制度是目前香港以及发达国家普遍流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委和建设部)20031864号令]第九条对物业管理酬金制进行了解释:“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与过去实行的包干制的区别。包干制是“花完了算”,酬金制是“算着花”;包干制怎么花钱物业企业说了算,业主没有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酬金制怎么花钱业主说了算,业主对每一笔物业费都有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包干制割裂了物业服务管理与业主的关系,酬金制弥合了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裂缝,更能体现业主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酬金制的主要优点SOHO西区为例,它的权属明确;定期公布账目;物业服务企业收入有保证;把共同收益纳入业主控制,补偿物业费或专项维修资金开支;实现业主对社区物业的管理权,培养“用者付费”的意识。